南通衛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學歷教育學生管理細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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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校成人學生管理,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入學與注冊 主辦學校為繼續教育處提供錄取的學員名單,繼續教育處組織學員注冊,并將注冊后的名單交主辦學校。 1、凡參加全國統一成人高考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持新生入學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文件,在規定日期內到校報到注冊,無特殊原因在開學兩周內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2、已注冊學員,由繼續教育處建立學籍檔案,其中:包括入學擋案、入學通知書、學員學籍卡等。 3、報到結束后,各系及時將報到情況核實并報繼續教育處。 4、無故不到校參加面授,按自動退學處理。 二、學生交納學費的規定 根據規定,教材費、學費由財務處統一收取。 1、新生入學時,一次交齊一年學費、教材費、錄取費等一切規定的費用,否則不予入學。 2、從第二年起,學生必須在新學期開始的一周內交齊規定的學費。 3、學員在入學一個月以內退學,可退當年一半學費,超過三個月不退學費。 4、凡緩交學費,必須提出申請,報主管校長審批。 5、凡沒交齊規定學費、書費者,一律不發畢業證。 三、成績考核 1、成績考核。凡教學計劃中所設課程,都要進行嚴格的成績考核,考試在集中面授時進行,各科成績構成:考試成績(60%);作業成績(30%);出勤(10%)。各科成績面授后要及時報繼續教育處。 2、操行評定。由學生自我總結、班級鑒定、班主任評定組成。 3、獎勵與處分。對德、智、體全面發展或在某方面表現突出的學員給以表彰和獎勵,對犯錯誤學員給予批評、處分。 四、畢業實踐環節 1、畢業設計(論文)是教學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函授學員最后一學期要進行以畢業設計(論文)。 可統一擬制部分畢業設計(論文)課題,供學員選擇。 2、畢業設計(論文)應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完成。指導教師可由各系指定,也可由學員自行聘請。指導教師應由同專業研究方向并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擔任。 五、學員考勤及請假制度 1、學員要按學校規定到校學習,面授期間學員出勤情況由班主任老師負責全面記載。 2、學員因故不能按時到校,必須事先請假,未請假或請假未準,擅自不到校者以曠課論處。補考需交納補考費。 3、病假需持醫院證明。 4、一般不得電話請假。 六、畢業 1、在籍學生,評定合格,學完教學計劃全部課程,經審查合格,準予畢業,頒發國家承認學歷。 2、修業期滿,仍有個別課程不及格者,經本人申請,進行補考合格,頒發畢業證
南通衛生高職校繼續教育處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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